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审批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审批工作的通知
各区(县)商务委员会:
日前我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及 “双自主”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(见/news/view.jsp?id=1111261287),为做好2014年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(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,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审批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:
一、 请各区(县)按照专项资金的审批要点,对项目的支持内容、支持比例、申报的文件和材料严格把关。
二、 根据以往审批工作中出现较多的问题,各区(县)在审核中需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环节:(1)请按四舍五入对批复的金额进行取整;(2)每审批一个项目,务必在网上做好资金批复的录入;(3)录入后应仔细核对,防止录入时数值输入失误,造成纸质材料与网上审批录入的金额不一致。(4)上报资料要做好编号整理,并整理好电子版的项目清单。
三、 各区县初审材料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送交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713房间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商务委员会
外贸运行处
2014年8月15日
日前我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及 “双自主”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(见/news/view.jsp?id=1111261287),为做好2014年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(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,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审批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:
一、 请各区(县)按照专项资金的审批要点,对项目的支持内容、支持比例、申报的文件和材料严格把关。
二、 根据以往审批工作中出现较多的问题,各区(县)在审核中需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环节:(1)请按四舍五入对批复的金额进行取整;(2)每审批一个项目,务必在网上做好资金批复的录入;(3)录入后应仔细核对,防止录入时数值输入失误,造成纸质材料与网上审批录入的金额不一致。(4)上报资料要做好编号整理,并整理好电子版的项目清单。
三、 各区县初审材料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送交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713房间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商务委员会
外贸运行处
2014年8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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